图书介绍
考铨制度 增修3版【2025|PDF|Epub|mobi|kindle电子书版本百度云盘下载】

- 徐有守著 著
- 出版社: 台湾商务印书馆
- ISBN:9789570521481
- 出版时间:2007
- 标注页数:791页
- 文件大小:82MB
- 文件页数:856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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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编 总论1
第一章 五权宪法中的考试权1
第一节 五权制度的基本精神1
一、五权制度为分权制度的一种1
二、五权制度的四项基本精神2
三、均权主义的要旨3
第二节 中华民国宪法所规定的考试权4
一、五权相互关系中的考试权4
二、均权主义下的考试权6
第三节 人事法律中的考试权8
一、符合宪法规定的人事法律9
二、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人事法律10
第四节 宪法增修条文引起的讨论15
一、有关考试权的宪法增修条文内容15
二、增修条文引起的讨论16
第五节 现行考试权实况17
一、依据法规规定析述18
二、明确区分法制与理论18
三、采系统化方式叙述18
第二章 考铨制度的内容与模型19
第一节 考铨制度内容19
一、何谓考铨制度19
二、考选一词的涵义20
三、铨叙一词的涵义21
四、考铨制度内容22
第二节 考铨制度模型24
一、模型的意义24
二、考铨制度模型25
三、考铨制度模型的用途29
第三章 考铨制度适用范围31
第一节 宪法及法律的规定31
一、宪法对公职人员称谓用词31
二、宪法第八章的规定32
三、宪法增修条文的有关规定33
四、有关法律的规定33
第二节 公务员与公务人员38
一、考铨制度范围应依法定38
二、公务员与公务人员的区别39
第三节 政务官与事务官43
一、法律对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区别43
二、政务官与事务官的类别和等级45
第四节 政务官体制46
一、政务官的范围47
二、政务官的资格49
三、任命政务官的权力与程序51
四、政务官的任期与免职52
第四章 考铨组织55
第一节 考铨组织体系55
一、考铨组织体系范围55
二、考铨组织体系图58
第二节 考试院组织58
一、性质与地位58
二、职掌与组织60
三、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等之任命资格及任期61
第三节 典试与主试委员会组织62
一、典试委员会之设置62
二、典试委员长及典试委员资格63
三、典试委员会职权65
四、典试委员长及典试委员职责65
五、试务处职责66
六、监试制度67
七、主试委员会组织与权责67
第四节 考选部组织68
一、性质与地位68
二、职掌与组职70
第五节 铨叙部组织70
一、性质与地位70
二、职掌与组织72
第六节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组织74
一、本会的设置74
二、性质与地位74
三、职掌与组织75
第七节 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76
一、本会的设置76
二、性质与地位76
三、职掌与组织76
第八节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组织77
一、本会的设置77
二、性质与地位78
三、职掌与组织78
第九节 公教人员保险监理委员会组织79
一、本会的设置79
二、性质与地位79
三、职掌与组织80
第十节 各省铨叙审查委员会组织80
一、本会的设置80
二、性质与地位81
三、职掌与组织82
第十一节 各省考铨处组织82
一、本处的设置82
二、性质与地位83
三、职掌与组织83
第十二节 各级人事管理机构84
一、「人事管理条例」84
二、人事管理主管机关85
三、人事管理机构86
四、人事管理机构的职掌与性质86
第十三节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组织87
一、设置经过87
二、组织89
三、性质89
四、职掌90
第五章 我国公务人事分类制度91
第一节 人事分类制度的意义及类型91
一、何谓人事分类制度91
二、人事分类制度的类型92
第二节 品位分类制度93
一、品位分类制度的涵义93
二、简荐委制度94
三、教育人员人事制度96
第三节 公务职位分类制度98
一、我国采行职位分类制度始末98
二、我国公务职位分类制度结构99
三、职位分类基本结构制度的优点100
四、职位分类运作制度的缺点101
第四节 官职分立制度102
一、官职分立的涵义103
二、资位职务分立制104
第五节 官职并立制度105
一、官职并立制度涵义105
二、官职并立的基本结构制度108
三、官职并立的运作制度110
四、官职并立制度的特色111
第六章 考铨法规115
第一节 考铨法规的范围与类别115
一、考铨法律与规章的区分115
二、考铨法规的类别116
三、制定考铨法规的权限117
四、应注意考铨法规增修118
第二节 考铨法规体系的建立119
一、我国考铨法规的演进119
二、考铨法规发展方向120
第二编 考选制度123
第七章 国家考试体系123
第一节 有关国家考试制度的法规与名词123
一、国家考试主要法律123
二、国家考试主要规章125
三、国家考试常用名词126
第二节 国家考试法制沿革130
一、公务人员考试法制沿革130
二、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制沿革137
三、公务人员升官等考试法制沿革139
四、典试法制沿革140
五、监试法制沿革144
第三节 国家考试的类别与等级146
一、国家考试的涵义146
二、国家考试的性质分类147
三、国家考试的等级分类147
四、国家考试体系表148
第八章 公务人员考试制度151
第一节 公务人员考试一般规定151
一、公务人员考试基本宗旨151
二、何谓应考资格152
三、应考人的基本条件152
四、应考人的消极资格153
五、考试的举办形式153
六、公告举办考试154
七、对特殊身分应考人的优待及限制155
八、正额录取与增额录取155
九、资格考试与任用考试157
十、训练158
十一、取消考试及格资格160
第二节 初等、普通与高等考试160
一、不同等级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160
二、不同类科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162
三、举办高普初考试的定期162
第三节 特种考试163
一、特种考试的涵义163
二、特种考试的申请举办164
三、特种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165
四、特考特用制度165
第四节 升官等考试与升资考试165
一、升官等考试的性质165
二、升官等考试的应考积极资格166
三、升官等考试的考试方式167
四、升官等考试的成绩计算方法168
五、录取169
六、升官等考试的价值169
七、其他升等升资考试法规170
第九章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171
一、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一词的涵义171
二、专技人员的范围172
三、专技人员选拔方法173
四、专技人员考试等次173
五、专技人员考试定期174
六、应考人基本条件174
七、应考人的消极资格175
八、应考人的积极资格175
九、考试方式176
十、训练177
十一、取消资格177
第十章 当前考选制度的基本问题179
一、考试是否最好取士方法179
二、如何确定考试用人范围181
三、国家考试是否应由考试院统一办理183
四、资格考试与任用考试之争185
五、如何正确设定考试等级189
六、如何确定国家考试中专技人员范围193
七、特种考试的意义与价值195
八、考用配合的理论与实际206
九、我国考试制度中的分区定额问题208
第三编 铨叙制度215
第十一章 公务人员任用制度215
第一节 分发215
一、分发的法据215
二、分发一词的涵义215
三、分发为机关进用人员的法定主要途径216
四、分发机关216
五、考试及格人员分发的范围217
六、分发程序217
七、不予分发219
第二节 有关任用制度的法规与名词219
一、主要法规219
二、常用名词224
第三节 公务人员的任用233
一、公务人员任用法制沿革233
二、公务人员的范围241
三、任用的实质及权责242
四、我国现行任用制度的基本精神243
五、合法进用公务人员的八种途径244
六、任用资格的涵义245
七、公务人员的基本条件245
八、公务人员的消极资格246
九、公务人员积极资格及其取得途径247
十、初任公务人员各官等职等及各职系的积极资格248
第四节 公务人员的转任与调任249
一、四种人员得转任公务人员249
二、教育人员与公营事业人员转任公务人员250
三、教育人员与公营事业人员转任案举例253
四、后备军人转任公务人员255
五、专技人员转任公务人员258
六、平调259
七、不受任用资格限制职务人员调任公务人员259
第五节 公务人员的升迁261
一、升迁法制沿革261
二、升迁制度262
三、适用对象262
四、何谓升迁262
五、机关职务出缺之处理263
六、免予列入升迁甄审范围人员264
七、得免予甄审优先升任人员264
八、不得参加升任甄审人员265
九、订定本机关升迁序列表265
十、订定本机关评审标准266
十一、组织甄审会266
十二、办理迁调甄审程序267
十三、迁调之资格条件268
十四、回避与违法惩处268
十五、救济268
十六、升迁制度精神268
第六节 其他人员的任用及任用限制270
一、几种其他人员270
二、派用人员的派用271
三、聘用人员的聘用272
四、机要人员的任用274
五、附录:技术人员任用制度兴废始末276
六、附录:雇员制度兴废始末278
七、任用的限制279
八、任用程序281
九、违法用人282
十、留职停薪283
十一、特考特用制度284
十二、资遣286
第十二章 特种人员任用制度287
第一节 特种人员任用的一般规定287
一、特种人员的涵义287
二、特种人员的种类288
三、特种人员任用法规289
四、特种人员任用制度特征291
五、特种人员任用的特殊规定292
六、特种人员任用的基本条件292
第二节 司法、政风人员任用制度294
一、司法人员任用制度294
二、政风人员任用制度304
第三节 主计、审计人员任用制度307
一、主计人员任用制度307
二、审计人员任用制度312
第四节 驻外外交领事人员任用制度315
一、警察人员任用制度320
二、关务人员任用制度324
三、交通事业人员任用制度329
第六节 教育、医事人员任用制度334
一、教育人员任用制度335
二、医事人员任用制度337
第七节 台湾地区省(市)营事业机构人员遴用制度341
第八节 当前任用制度的基本问题345
一、任用制度多元化之检讨346
二、任用制度结构究应以人或以事为中心354
三、通才或专才考用政策之辩析359
四、人员之内升与外补问题364
五、如何妥切设定职组职系367
六、职务应如何适切列等368
七、政务官建立等级之讨论372
八、「公务人员升迁法」施行后的问题374
第十三章 公务人员俸给制度379
第一节 有关俸给制度的法规与名词379
一、主要法规379
二、常用名词382
第二节 公务人员俸给制度内容389
一、公务人员俸给法制沿革389
二、公务人员俸给制度结构391
三、俸点折算俸额方法394
四、俸给限制394
五、初任起叙395
六、再任叙俸396
七、调任叙俸397
八、晋升官等叙俸398
九、晋升职等叙俸399
十、权理叙俸399
十一、机要人员叙俸399
十二、派用人员之叙俸400
十三、降级人员叙俸400
十四、转任人员叙俸400
十五、提叙加级402
十六、晋俸(晋叙)402
十七、加给的支给402
十八、用人费率制403
十九、单一薪给制403
二十、津贴及奖金404
第三节 特种人员俸给制度405
一、警察人员俸给制度405
二、关务人员俸给制度407
三、交通事业人员薪给制度408
四、教育人员薪给制度410
五、医事人员俸给制度412
六、台湾地区省(市)营事业机构人员薪给制度414
第四节 当前俸给制度的基本问题415
一、论不患寡而患不均之俸给制度观点415
二、加给公平问题420
三、不同俸薪制度间应相对公平422
四、政府人员俸给均应立法规定423
五、应制定俸给核算公式424
第十四章 公务人员考绩与奖惩制度427
第一节 有关考绩制度的法规与名词427
一、考绩的涵义427
二、主要法规428
三、常用名词430
第二节 公务人员考绩制度434
一、公务人员考绩法制沿革434
二、公务人员考绩制度宗旨442
三、考绩的种类及意义442
四、考绩(核)项目443
五、考绩(核)细目443
六、考绩评分与等次444
七、考绩等次评定方法及标准445
八、平时考核方法446
九、平时考核成绩于年终考绩时的运用447
十、年终考绩以同官等人员互相比较448
十一、年终考绩列甲丁两等的具体标准448
十二、年终考绩乙丙两等的评定452
十三、专案考绩等次的评定标准452
十四、另予考绩等次的评定453
十五、考绩结果的奖惩454
十六、考绩结果的执行455
十七、考绩结果的实效458
十八、办理考绩程序460
十九、考绩救济462
第三节 特种人员考绩制度463
一、警察人员考绩制度463
二、关务人员考绩制度466
三、交通事业人员考成制度466
四、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考核制度469
五、台湾地区省(市)营事业机构人员成绩考核制度472
第四节 公务员奖惩制度473
一、主要法规473
二、奖惩方式479
三、我国现行奖惩制度特色489
第五节 当前考绩与奖惩制度的基本问题489
一、考绩列甲等人数浮滥问题489
二、研究建立机关工作考评及配额制494
三、落实公务人员勋奖奖金制度497
四、考绩与奖金、训练进修、升迁的关系499
第十五章 公务员服务制度501
第一节 有关服务制度的法规与名词501
一、何谓公务员服务501
二、主要法规502
三、常用名词503
第二节 宣誓与交代505
一、誓的意义505
二、宣誓法规505
三、宣誓的性质与效力506
四、法定应宣誓人员507
五、誓词内容508
六、宣誓程序509
七、交代的涵义与性质510
八、各等级人员辨理交代的项目511
九、交代事项511
十、交代程序512
十一、交代争执514
十二、罚则514
第三节 公务人员伦理515
一、公务人员伦理研究之背景515
二、何谓公务人员伦理516
三、「公务员服务法」内容516
第四节 请假519
一、名词涵义519
二、假别519
三、事假520
四、家庭照顾假520
五、病假520
六、女性生理假521
七、婚假521
八、产前假521
九、娩假521
十、流产假521
十一、陪产假522
十二、丧假522
十三、捐赠骨髓或器官假523
十四、公假523
十五、休假524
十六、请假期日计算方法525
十七、旷职526
第五节 财产申报527
一、财产申报人的范围527
二、申报财产的范围528
三、财产信托代管529
四、回避529
五、财产申报程序530
六、罚则531
第六节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532
一、制度目的532
二、适用范围533
三、关系人533
四、利益及利益冲突533
五、回避与无需回避534
六、行为无效535
七、申请回避535
八、罚则535
第七节 当前公务员服务制度的基本问题536
一、公务人员在法律上的基本地位536
二、公务员服务伦理规范之探讨537
第十六章 公教人员保险制度541
第一节 有关公保制度的主要法规与名词541
一、主要法规541
二、常用名词543
第二节 公保制度结构545
一、公保法制沿革545
二、保险对象546
三、公教人员保险制度特性547
四、公保有关机关548
五、办理加保限期548
六、保险项目与保险事故549
七、保险有效期间550
八、受益人550
九、保险费之分担551
十、保险给付552
十一、保险给付领受权之限期与保障554
十二、退休人员保险555
十三、保险争议之处理556
十四、保险财务556
十五、保险监理557
十六、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558
第三节 当前公保制度的基本问题558
一、公保设计与办理均甚成功559
二、特种保险或一般社会保险性质之争560
三、公保究为公法关系抑或私法关系561
四、公保实质为公教人员福利制度563
五、健全公保财务的展望564
第十七章 公务人员训练进修与保障制度567
第一节 有关训练进修保障的主要法规与名词567
一、主要法规567
二、常用名词570
第二节 公务人员训练与进修制度572
一、训练进修的涵义572
二、训练进修行政体系的建立572
三、训练进修体制573
四、考试录取人员训练578
五、晋升官等训练580
六、行政中立训练582
第三节 公务人员保障制度583
一、公务人员保障法制沿革583
二、「公务人员保障法」制定前有关保障之规定588
三、原有保障规定稍欠周备592
四、现行保障与救济制度593
五、大法官会议有关解释602
六、其他有关保障之规定610
第四节 当前训练进修与保障制度的基本问题611
一、建立全国训练进修系统问题611
二、确立保障制度效能613
第十八章 公务人员退休制度615
第一节 有关退休制度的主要法规与名词615
一、主要法规615
二、常用名词620
第二节 公务人员退休制度626
一、公务人员退休法制沿革626
二、现行新旧两种退休制度的基本差异628
三、公务人员新退休制度的法律依据629
四、公务人员退休制度的适用人员629
五、退休类别及其条件630
六、延长服务及其条件631
七、退休抚恤基金结构632
八、退抚基金费率与费用分担635
九、新制退休年资之核采636
十、退休金给与方式类别及选择638
十一、新退休法所定退休金之核计639
十二、旧退休法所定退休金之核计642
十三、退休金核计实例643
十四、退休金请领权之限期与保障650
十五、退休生效之效力652
十六、退休何日生效652
十七、中途离职退费653
十八、退休再任人员有关事项之处理653
十九、退休金领受权之停止与丧失654
二十、抚慰金的意义655
二十一、抚慰金的核发656
二十二、退休金优惠存款657
二十三、公务人员资遣制度658
二十四、支领月退休金人员赴大陆地区长期居住改领停领及恢复退休给与处理办法661
二十五、早期退休人员年节特别照护金663
二十六、退休金之其他现金给与补偿金665
二十七、「公务人员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669
第三节 特种人员退休制度671
一、政务人员离职储金制672
二、司法官自愿退休及退养金674
三、警察人员退休制度675
四、关务人员退休制度676
五、交通事业人员退休制度678
六、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制度681
第四节 当前退休制度的基本问题683
一、退休年龄问题683
二、「其他现金给与」问题689
三、新退休制度及优惠存款制度之检讨(兼论所谓「十八趴问题」)693
四、试论新退抚制度之成败702
五、因公退休加发退休金现制之商榷708
第十九章 公务人员抚恤制度713
第一节 有关抚恤制度的主要法规与名词713
一、主要法规713
二、常用名词715
第二节 公务人员抚恤制度结构718
一、公务人员抚恤法制沿革718
二、新抚恤法适用人员722
三、给恤事由723
四、因公死亡事由724
五、退抚基金之设置725
六、病故或意外死亡抚恤金之核计725
七、因公死亡恤金之核计726
八、抚恤金基数的内涵726
九、遗族领恤顺序727
十、请恤权之时效及保障727
十一、恤金领受权之丧失728
十二、恤金领受权之变更728
十三、自缴费用之发还729
十四、大陆遗族领恤权729
十五、新旧年资并计730
十六、新旧抚恤制度之主要差别731
第三节 特种人员抚恤制度733
一、仅少数特种人员有特别规定733
二、政务人员抚恤制度734
三、警察人员抚恤制度736
四、关务人员抚恤制度737
五、交通事业人员抚恤制度737
六、公立学校教职员抚恤制度739
第四节 其他辅助性矜恤措施740
一、采取辅助性措施之原因740
二、「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741
三、「公务人员遗族照护办法」744
四、「公务人员增加勋绩抚恤金标准表」745
五、「从优议恤增加功绩抚恤金作业要点」746
六、「警察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殉职慰问金发给办法」747
七、「台湾地区警察人员互助共济办法」750
第五节 当前抚恤制度的基本问题752
一、因公死亡之认定752
二、因公死亡抚恤应采恩给制760
三、抚恤金的性质与领恤权人的确定761
第四编 总结765
第二十章 结语765
第一节 本书内容要旨总结765
一、探讨阐述考铨制度基本结构理论及我国考铨制度渊源765
二、依据现行考铨法规析述考铨制度767
三、对现行考铨制度所存在之基本问题仍有讨论767
四、对每种主要考铨法律均附有沿革768
五、具有他书较少论及之课题768
六、目录特详似可勉充考铨辞典之用769
第二节 本书所维护之观念769
一、强调依法行政与奉法执行770
二、激励与维护公务人员771
三、对当今考铨制度各项目所持观点771
四、考铨制度是中性的,不应有政治色彩773
本书主要参考文献目录775
附录一:考试院首任院长戴季陶先生手令——有关推动院务行政之指示事项781
附录二 四两拨千斤敢言又敢当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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